•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其他院校

通化师范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籍管理规定

时间:2019-02-23 13:31:55   作者:吉林成考   来源:长春工程学院成考   阅读:402   评论:0
内容摘要:通化师范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籍管理规定



2019年通化师范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籍管理规定


通化师范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籍管理规定


一、入学和注册

    1.凡按照省招生办规定录取到我校的函授及夜大学学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报到者,必须持有关证明向学校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

    2.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招生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方能取得学籍。经复查不符合招生规定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3.新生取得学籍后,由成人教育学院建立档案并按录取审批表的先后顺序编印新生名册,学籍档案和新生名册由成人教育学院统一管理。

    4.学籍档案包括:考生登记表、入学登记表、学籍表、成绩记分册、毕业生登记表等。学生在读期间,学籍档案由学校管理,学生毕业时,毕业生档案交学生所在单位归档。

    5.每学期开学时,新生必须按时到校注册,因故不能按时注册者,必须请假。未经请假,连续两学期不报到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6.学校严格控制转学和转专业,如学生确有特殊困难,需要变动学籍,应履行审批备案手续(转学、转专业报省教育厅备案),每年12月末报送省教育厅。


二、成绩考核

      1.成绩考核包括学业和操行两个方面。

    (1)学业考核,按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要求,采取严肃认真、确有实效的考核办法,检查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程度与技能的运用能力,以达到评价学生学业实际水平的目的。

    (2)操行考核,是对学生政治思想、遵守学生守则和在读期间表现的综合考察。操行考察采取写评语的方式进行,由班主任写出评语,交成人教育学院备案。

     2.学业成绩的考核主要采取考试、考查的办法评定。考试课程的考核一般采取闭卷形式,考查课程的考核可采取开卷的形式,采用五等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记载成绩。

     3.学生缺课时数超过三分之一以上者,不能参加本门课程的考试。

     4.考核成绩不及格或因假缺考的学生,按规定参加补考。补考成绩只记补考及格或补考不及格。

     5.实习成绩的评定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在实习中掌握知识和技能的情况,适当参考实习报告和实习表现等给予评定。成绩按五等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记载。


三、考勤

     1.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必须按时参加面授学习。函授学员无故 一学期不参加面授,给予纪律处分;连续两学期不参加面授,勒令退学。

     2.学生在学期间,因故不能参加面授学习者,必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3.考勤工作由班主任负责,每次面授结束后,将出勤表经主管院长签字后汇总报成人教育学院备案。


四、奖励、处分

     1.每学年度进行一次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工作,对政治思想、学业、出勤诸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授予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评定比例为专业教学班人数的10%;连续三年获得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毕业时授予优秀毕业生称号。

     2.对触犯国家法律,违反学校纪律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可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

     3.学生的奖励、处理材料要装入本人学籍档案。


五、升级、留级、休学、复学、退学

     1.每学年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学科,经过考核各科成绩及格者,准予升级。不及格的课程,可以补考一次,经过补考仍有两门课程不及格者(包括累计补考两门不及格者)或每学年三科不及格者,予以留级。本校下届无相同专业的,予以退学。留级一次仍不能升级者,应予退学。

     2.学生有如下情况之一者,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同意。

    (1)因病经县以上医院诊断,必须经过较长时期治疗、休养者;

    (2)因特殊原因,学生本人申请,学校认为必须休学者;

    (3)学生休学以一年为期,累计休学一般不超过两年,休学期间保留学籍。

     3.复学。学生休学期满后,应提出复学申请(因病休学的,必须持医院的健康证明),经学校审查批准后,方可复学。休学期满仍不能坚持学习或未申请复学的,应予退学。

     4.学生有如下情况之一者,可准予退学或令其退学。

    (1)经审查不符合招生规定的;

    (2)新学员未经请假逾期不报到的;

    (3)休学期满后未提出复学申请的;

    (4)旷课时数累计超过规定的;

    (5)受留校察看处分仍不改正的;

    (6)触犯国家法律和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的;

    (7)学生本人因不能继续参加学习自愿退学的。

    (8)学生退学应办理退学手续;并通知学生所在单位。

     5.学校应将学生的留级、休学、复学、退学等情况报省教育厅备案。对退学者,应取消学籍,不再办理复学。


六、转学、转专业

    1.成人高等教育的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学、转专业。特殊情况(户口迁移、工作调动、留级或复学无相同专业),由学校 报省教育厅批准。

    2.转学、转专业均由本人向所在学校申请,并填写《吉林省成人高校学生学籍变动申请表》,报省教育厅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3.学校内转专业的,经成人教育学院同意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4.转学转专业应在新学期开始之前办理。因转学而转专业的,一般转入相近专业学习。转入其它专业者,原则上随所转的专业一年级学习。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和毕业前一年内不得转学、转专业。


七、毕业.结业

    1.在籍学生的操行评定合格,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审查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颁发省教育厅验印的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2.学生修业期满,仍有两门以上课程(含二门)成绩不及格(包括毕业设计、实习),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因操行评定不合格者,发结业证书。

    3.本科毕业生符合省学位和关于授予学位的规定,经本人申请并通过省学位办组织的外语考试者,可获取学位。


八、附则

    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2.本规定如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符,以上级文件为准。

    3.本规定由成人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标签:通化师范学院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 学籍管理 吉林成考 
其他院校
    该栏目下无二级栏目

吉林省泓毅教育 Copyright © 20019-2021

长春工程学院成人高考网上报名指导,入学考试教材,入学考试考前辅导培训教学管理

长春工程学院成人高考报名网,长春工程学院成人高考网上报名指导,长春工程学院入学考试教材,长春工程学院成人高考入学考试考前辅导

免责声明:本站为吉林省成人高考学生提供报名咨询交流网站,最新考试动态请各位考生以长春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官方通知为准。本站部分文字及图片均来源于网络,由我方整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此资源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请与我们联系删除!

 吉ICP备14003604号-1